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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莱芜市加快推进农牧循环畜牧业发展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24-10-21  浏览次数:509
核心提示:3月27日,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,山东省莱芜市推出四项举措,加快推进农牧循环畜牧业发展。推进实施 粮改饲。通过提炼典型经验模式,加强宣传推介,围绕种植规模、品种推广、收贮方式、利用模式、农牧循环等,谋划草畜平衡发展新业态。推进跨区域联动机制,拓展试点面积,年内完成青贮玉米8万吨的任务。探索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开发机制。推进整县制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,支持规模

  3月27日,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,山东省莱芜市推出四项举措,加快推进农牧循环畜牧业发展。

  推进实施“粮改饲”。通过提炼典型经验模式,加强宣传推介,围绕种植规模、品种推广、收贮方式、利用模式、农牧循环等,谋划草畜平衡发展新业态。推进跨区域联动机制,拓展试点面积,年内完成青贮玉米8万吨的任务。

  探索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开发机制。推进整县制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,支持规模养殖场、第三方处理企业、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粪污处理设施,促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化发展。全市畜禽粪污处理利用率达到86%以上,污水处理利用率达到62%以上;指导规模养殖场(户)配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规范达标,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保持100%,畜禽养殖专业户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60%以上。

  深化畜禽粪污专项整治。突出抓好“五不到位”专项整治行动(“畜禽养殖‘三区’划定不到位”、“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(小区)及养殖专业户关闭搬迁落实不到位”、“畜禽粪污处理利用不到位”、“粪污处理设施配建不到位”、“畜禽养殖场(户)环评整改落实不到位”),强化整改措施,确保年底前完成规定的目标任务。

  落实禁养区关闭搬迁补贴政策。根据《莱芜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内养殖场(户)关闭搬迁补贴实施意见》,协同环保、财政等部门尽快落实禁养区关闭搬迁补贴政策,引导养殖场(户)做好关闭搬迁之后的转产工作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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